以下是我第一次爭議審議到場陳述後的經驗 , 有需要的勞工朋友或許可以作為參考.
勞就保爭議審議是當職災鑑定核定沒過之後的行政救濟程序 , 可參考勞動部說明
而新的爭議審議辦法中可以申請 "到場陳述" ; 畢竟申請爭議審議提交的都是書面文件 , 冰冷的書面文件與事實狀況通常有一定出入又容易出現文字上的認知差異或是被資方提供的錯誤資訊誤導鑑定結果 , 因此提出爭議審議申請之後可以 " 申請勞就保爭議審議到場陳述 " 到現場進行陳述以及回覆鑑定委員的提問.
人與人之間用對話更容易溝通 , 更好說明 , 也更有溫度 ~
當第一次職災鑑定核定沒過之後 , 建議的進行方式如下.
收到勞保局函文後申請 " 閱卷 " , 閱卷可以取得你的案件與你有關的所有相關資料 , 了解第一次鑑定送件所有內容有助於爭議審議進行方向.
將閱卷申請送到勞保局收文櫃檯 , 然後承辦人員就會與你聯絡閱卷相關日期時間.
帶第一次職災鑑定函文以及閱卷時取得的資料前往職業傷病防治中心就診 , 進行爭議審議諮詢專業醫師的建議 , 建議在就診前也準備好工作暴露環境以及工作內容相關資料給專業醫師參考.
提出勞就保爭議審議申請 , 檢附舉證資料. 說明事實及理由. (建議送件前先請律師幫你看一下內容)
(約一兩周後)提出到場陳述申請 ; 之後勞動部承辦人員會聯絡你告知日期及時間 , 也會發函. **線上申請到場陳述**
(建議 ) 製作爭議審議到場陳述書面資料或簡報 13~15份 (自己及委員) ; 這份書面資料或簡報內容是將爭議審議申請所有內容及檢附文件進行濃縮的重點整理 ; 內容著重在你主張的事實以及簡單圖表或簡報作舉證說明理由. 再以時間軸列出重大及重要具體壓力事件 (事件時序性呈現)
到場陳述時 , 進場前請聯絡人先幫你轉交書面資料 , 如此即便進入爭議審議會議廳後被眼前如進到國會殿堂被諮詢一般的場面聲勢給嚇到了 , 依然可以照著準備好的資料進行陳述. (委員10-12位 ; 但我的案件陳述時整個廳坐滿了人)
委員們若對內容有疑問會進行提問來了解相關細節.
大約一兩周後會收到爭議審議會的核定結果
我2021/11月那時到場陳述的時後就被現場場面嚇到了 , 還好事先直覺叫我做一份簡報 , 但我還是難免語無倫次的沒有好好說明簡報資料 , 但委員們也都在一邊看我的書面資料一邊聽我說就是了.
提問的委員會問細節 , 若你有認為是關鍵細節的部份建議詢問主席是否可做相關的補充陳述.
發生職災是誰都不願意的事情 , 若因職災鑑定併發勞資糾紛更令人痛苦 !!
希望我的經驗能讓有需要的人有所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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